有权被遗忘(从右到擦除)
个人可以请求他们的个人资料将被删除或销毁。也被称为“有权被遗忘”。
资料当事人有自己的个人资料从所有大学的系统删除,如果满足某些条件有权要求。这些要求是:
- 大学并不需要保留的数据再 相对于它们最初收集的量,目的/处理。
- 数据受试者撤回同意为处理他们以前商定
- 主题使用他们的权利对象的数据处理(可能的,即法律依据可以是“公共任务”或“合法利益”)。
- 大学正在处理数据非法(违反的即 gdpr 和/或所述 DPA)
- 个人数据必须以遵守法律义务被删除。
- 数据主体是在收集的时候一个孩子。
这意味着,如果要处理的数据的法律依据是“履行合同”或“法律义务”,并且处理是完全合法的,请求必须被拒绝。同样,如果数据用于研究,研究者可以排除在研究豁免擦除的权利。
如果您收到删除请求,请与触摸 DPO 在